
8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也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二十周年的日子,
生态环境法研究会成立大会暨径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启用仪式在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举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中院、市法学会领导,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文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余杭区领导、淳安县法院院长,部分市法学会会员,杭州各基层法院分管院领导及余杭区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

余杭区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局长王建平致辞,对到场嘉宾表示欢迎,对
生态环境法研究会成立、径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启用表示祝贺,并提出以研究会和示范基地的成立为契机,推动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的双向互动,将示范基地打造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高地、协同保护的阵地、培育生态文化的园地,号召与会单位齐心走好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共进的绿色之路。

生态环境法研究会成立大会上,
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梅云霞宣读了《关于成立
生态环境法研究会的批复》。大会还选举了
生态环境法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秘书长、副会长和会长。

新当选
生态环境法研究会会长,杭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毛煜焕作表态发言。副会长、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徐祥民发布了杭州生态法治创新事例。


杭州生态法治创新事例
一、市法院、市检察院建立“司法+碳汇”替代修复机制
二、市法院、市园文局、市林水局共护古树名木
三、市公安局深化“生态警务”建设
四、杭州法院建立绿色破产机制
五、拱墅创建“运河眼”数字监督模型
六、钱塘、余杭、建德联动共治湿地
七、余杭建立“天空地”一体化监管体系
八、临安设立生态修复专项资金账户
九、淳安首创“劳务代偿”协作机制
十、淳安、建德深化流域检察协作

启用径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
径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是杭州首个由区内公检法等部门共同参与设立的司法保护基地,通过协作机制形成保护合力,聚焦茶产业、文旅融合等领域的纠纷预防与化解,共同守护径山的山、水、茶,余杭法院将专门开通绿色通道,并以基地为平台加强会商。
杭州市13家基层法院共同签署《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倡议书》,倡议通过强化司法保障、深化协同联动、鼓励社会参与凝聚司法力量与社会共识,共同守护杭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余杭区11家区内单位共同签署《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联合承诺书》,承诺通过建立“共建”“共治”“共享”协作机制,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
毛煜焕对
生态环境法研究会成立、径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启用表示祝贺,对杭州法院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杭州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保护非物质文化传承与创新取得丰硕成果予以充分肯定,对杭州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保持“两城一都”建设者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将生态优先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贯彻到环资审判各领域各环节。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始终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让法律法规对破坏者“长牙带电”,对修复者“呵护有加”。进一步深化多元共治,不断凝聚共同守护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福祉合力,拓展行政、司法、执法领域的协同配合,奏响多元共治“交响乐”。
仪式后,
生态环境法研究会召开生态环境修复研讨会。毛煜焕以《绿色司法的实践创新》为题作主旨发言,徐祥民教授围绕《绿水青山的几种价值》作主题发言。其他副会长、理事还就做好研究会工作建言献策。

与会嘉宾参观了径山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径山生物多样性展示等。